摘要:文化遗产学是在现代化进程中诞生的一个新的知识体系和实践体系,是多学科交叉汇聚并在很多条件支撑下所产生的新的学科方向。对文化遗产学的学科定位、知识结构、理论体系、与其他既有学科的关系、高等院校文化遗产学的人才培养,以及文化遗产学是否可以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等问题,业界和学界都存在不同认识。正如本期笔谈的学者,其观点的分歧和碰撞也是今天文化遗产学科建设过程的映照。新时代的文化遗产学不应是对现有学科的简单整合和重组,基于“认识、阐释、建构、表征与使用过去”的母题,它需要构建一个整体的面向世界的科学理论和方法体系。国际文化遗产研究领域在认识论、研究对象以及研究尺度层面为我们提供了诸多启示。无论在自然科学与技术实践层面上怎样变化革新,或者在社区、国际关系、管理等方面的话语结构模式发生怎样的变化,“遗产化”与“遗产表征”问题是始终需要人们去解决的问题,由此形成文化遗产学科的范式、实证与实践路径。引申开来,文化遗产学的构建有很多具体的实践意义,比如从民族文化主体性视野出发,可以呈现民族文物在主流文物价值评判体系中被隐藏和遮蔽的价值内涵,解决民族文物价值评估的困境;再比如,文旅融合过程中如何看待文化遗产的“传统—现代”转型,文化赋能论提供了一种理论尝试,等等。从理论到实践,再到教育体系培育,文化遗产学科体系的建设过程或可推动中国自主知识体系的理论创新。
摘要:文物保护研究对象的复杂性及相关科学问题的积累,催生了文物保护交叉学科。本文以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的多维度视野,围绕文物保护领域三大学术问题和三大目标,对文物保护学科体系、方法论及理论架构进行了深入探讨。指出,在文物保护学科的交叉属性中,自然科学交叉权重远大于人文社会科学,毫无疑问文物保护学科应属于物质科学,自然科学相关的物质运动及变化规律是文物保护学科建设的理论基础,因此发达国家多将文物保护学科归属于科学范畴。本文介绍了文物保护常用的模型法、模拟实验、风险控制等系列研究方法,并基于文物实体质点模型和运动规律提出一系列分支理论;针对学科发展现存问题,构建了涵盖基础知识、专业基础、分支理论、专门技术四大板块的学科体系,强调人才培养需兼顾理论与实践,秉持多学科视野,倡导创建能够引领世界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文物保护学科。
摘要:基于语言学与语用学研究,本文指出英语conserve或conservation既有防护、保存的首义,又有精明地节俭使用的次义,后者使英式保护概念与利用、发展、可持续、变化管理关联起来。通过历史梳理,勾勒了英式保护概念从自然资源管理领域扩展到不可移动文化遗产管理领域的历程与动因。本文认为,遗产保护与变化管理的关系,本质上是英式保护概念的首义与次义的关系,是遗产防护、保存与开发利用的关系,指出对英式保护概念两种词义的侧重不同,导致了对保护的不同理解与争议。
摘要:作为一种政治属性较强的文化遗产类型,共产主义文化遗产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实践形态,广泛存在于有共产主义运动史的国家。本文以遗产化和旅游化的相互作用为主线,揭示共产主义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规律特点。全球视野下的共产主义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呈现出遗产化和旅游化交织演进的过程,在不同国家表现出不同特征:在中东欧前社会主义国家中表现为因“用”而“保”,先旅游化后遗产化、旅游化推动遗产化的过程;在英、法、德等非社会主义国家表现为“保”“用”并举,多元力量推动了遗产化和旅游化过程;在现有社会主义国家中则呈现出先“保”后“用”、为“保”而“用”,国家政权主导先遗产化后旅游化的过程。总体而言,全球范围内的共产主义文化遗产都呈现出文化遗产与旅游发展双向融合的趋势。
摘要:美国作为移民国家自建国以来就积极推进国家认同和爱国主义教育,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不仅形成了以联邦法律为核心的多层次法律框架,还通过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实现了文化遗产保护的可持续发展。本文梳理了美国文化遗产法规体系的发展脉络,专门法不断增补逐渐形成完善的法律体系;详细论述了1966年颁布的《国家历史保护法》出台的背景及其影响,尤其是联邦历史史迹遗址审查制度(即106条款)的确立,明确了文化资源管理审查的合规程序,直接促进了文化资源管理行业模式的形成,政府机构配备文化资源管理专业团队以及私营文化资源(考古)咨询公司的出现等,推动院校专业对文化资源管理从业者实践技能的培养。通过总结美国经验,为我国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发展提供借鉴。
摘要:通过欧洲建筑遗产保护的理论溯源与观念回顾,探讨比利时在遗产保存、修复、改造与再利用等多目标干预制度体系的独特性和先进性,系统地梳理比利时建筑遗产保护制度体系下的遗产管理局/城市局、皇家古迹与景观委员会、古迹监护机构、荷语鲁汶大学雷蒙·勒麦尔国际保护中心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文物古迹与遗址预防性保护、监测和维护教席、皇家文化遗产研究所等机构在政策制定、决策审查、专业运维、学术研究、技术支持等环节的制度角色,讨论各参与方工作联系中的统筹与制衡,为我国建筑遗产保护与管理的专业化认知、规范化管理和科学化实践提供借鉴。
摘要:提升面向公众开放的历史文化遗产地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是包容与公平的体现,也是老龄化趋势和开放入境游政策下无障碍利用者的需求。在历史文化遗产地进行无障碍建设工作需要兼顾“严格遵循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原则”和“尽量提升无障碍建设水平原则”,解决改造和保护之间的冲突性要求。在具体实践中,国际上无障碍工作推进较成熟的国家都给出了不同答案。其中日本制度设计中采用的两相权衡思路,在相关法规规定的义务要求、工作开展思路、改善手法以及推进机制上,具备“分等级、分范围、定制化,作为义务与不作为义务相协调”的特点,包括在无障碍环境建设和历史遗产保护两套法规体系中有所呼应地进行了规定,根据文化财的构成部分分范围应用不同的优先考虑事项和可采用的无障碍改善措施,在制定和践行长期保护利用规划的同时,按照符合每个项目独特性的定制化模式推进,借助恰当的契机开展无障碍化,并有着更严格的呈报审批行政管理要求。其做法可以为我国历史文化遗产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提供借鉴。
摘要:遗产保护学科诞生之初,以物质为中心的保护理念奠定了其方法论与框架,遗产的真实性(Authenticity)被高度关注,材料与构造的留存成为保护的要义。随着实践的探索以及遗产保护理论的更新,以价值为导向的保护理念不断发展,实践者与研究者对活态遗产(Living Heritage)的关注日渐提升,并提出活态遗产保护方法(Living HeritageApproach)。城市化快速迈进的背景之下,遗产的保护与利用成为诸多国家与地区亟须面对的挑战。尤其是城市中同类建筑遗产,如何保持建筑遗产的真实性与完整性,同时维持活态性使其适应新的时代需求,成为理论与实践的焦点。基于实地调查获取的资料,采取遗产的整体观视角,通过对荷兰北部交通枢纽城市兹沃勒3处建筑遗产的适应性更新案例分析,审思真实性与活态性的边界,试图探究真实性与活态性兼得的可能,以期为我国城市建筑遗产的保护提供思路。
摘要:日本传统民居保护起步较早,现已构建起覆盖“文化财”古民家、传统建造物群保存地区内的古民家、“景观建造物”古民家和一般古民家的保护利用体系。在当前保护文化财和重要景观,促进观光资源活用,减少空置房屋,建立循环型社会等多种诉求之下,日本各地积极探索民家再生的模式和方法,形成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本文梳理了日本民家再生运动的发展历程,探讨了维持民居居住功能的“功能延续型”利用模式和改变民居使用功能的“功能置换型”利用模式,特别是将居民作为福利设施、社区活动设施、农泊体验设施等三种特殊活用模式,在此基础之上进一步挖掘日本民家保护利用成果背后的机制建设,分析“政府引导、社区推动、社会力量援助”的官民协作机制中各参与主体的角色与作用。在与中国传统居民的保护利用现状比对后指出,制度保障完善、社会效益突出、专业化程度高以及地域合力充分四个方面是该机制的优势所在,可供我国在探索管理机制、资金扶植政策、活化利用模式及社会力量参与途径等方面进行参考。
摘要:流域文化景观作为承载着丰富历史记忆与生态价值的独特空间载体,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与机遇。在全球化与快速城市化进程中,如何在保护与发展中寻求平衡,成为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本文聚焦于流域文化景观的保护与可持续发展,通过对法国卢瓦尔河谷与中国黄河国家文化公园的案例分析,探讨了文化景观在保护理念、实施行为以及协调机制等方面的实践与经验。研究发现,成功的流域文化景观保护与发展策略需兼顾自然与人文要素,强调跨行政区划的合作机制,注重文化遗产的活化利用。基于此提出建立空间整体性整合机制、尺度调适性对话机制和文旅反哺性补偿机制是实现流域文化景观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
摘要:自然灾害的频发对不可移动文物的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本文通过剖析日本不可移动文物灾害风险管理培训体系的完善性、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和培训方法的创新性等特点,提出对我国当前不可移动文物灾害风险管理工作的可资借鉴的经验做法。围绕灾前准备、灾时应对和灾后恢复三个环节,为我国不可移动文物灾害风险管理工作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建议,以期为提高我国文物灾害风险管理水平,增强文物保护能力提供参考。